2015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
来源:华商无讼网 作者:四川律师 时间:2015-04-30
核心内容:201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由于上一年央行调整房贷利率,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他们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不同,详细内容将在下文为您介绍。
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1.首套住房。1年至5年为3.75%,6年至30年为4.25%。
2.第二套住房。1年至5年为4.125%,6年至30年为4.675%。
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受基准利率降息的影响,北京公积金中心也调整存贷利率,个人公积金存款、贷款利率分别下调0.25%,试点项目贷款下调0.275%。
当年缴存公积金存款利率为0.35%,没有变动。上年结转公积金利率调整后为2.35%。随着贷款利率的调整,购房人的还款压力也将有所下降。1-5年的贷款利率在调整后为3.75%,5-30年调整后为4.25%。
一年期以上“老房贷”2015年起执行新利率
根据央行相关规定,2014年11月22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公积金房贷实施新利率
对于2014年11月22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4年11月22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认定首套房认定?
2014年9月30日16时,央行、银监会下发通知,调整住房信贷政策,二套房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因此,2015年2015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是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除了信贷政策外,还明确降低和减免住房交易有关税费。对家庭购买首套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对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积极研究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商品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房屋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时间为准(此前,购房时间认定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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